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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领域

 (专业代码:430135 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车辆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机车车辆的设计、制造、检修、运用和科研部门服务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本单位、本企业服务。

2.具有良好的工程实践素质,掌握车辆工程领域内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以适应目前所承担的工作和科技发展的需要。能掌握一门外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能力。

3.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每年应有2个月时间到学校进行课程学习。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对于取得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修完研究生的课程后,到接受单位工作2~3年,并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回校申请答辩。

三、研究方向与课程设置

车辆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主要研究方向有:结构强度、车辆动力学、材料及制造工艺、车辆运用工程、环境工程和机电控制工程等。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达到32学分。其中公共课程19学分, 领域基础课3学分, 领域专业课8学分。

车辆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见下表。

经导师、系(所)同意,可选修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其他课程。

四、培养方式

学校提倡与厂(企)挂钩,促进学校、科研、生产三结合。

为了做好工程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各院、系(所)要积极和大中型厂矿集团和工程建设单位挂钩,建立合作关系。研究生院聘请工矿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内的高级工程师任兼职导师。围绕生产发展的大技术课题,厂校共同制定若干中、长期的科研规划和以培养工程型硕士生为重点的人才培养规划,并通过工程型硕士生的培养工作使教学和科研二者紧密结合起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者,每年应有2个月时间到校进行课程学习,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授课形式分校内授课和校外授课两种。校内授课由学校老师讲授;校外授课可采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远程教学(录像、网络),或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或管理人员讲授。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自企业和现场,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重点应是企业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车辆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是研究类学位论文,如应用研究论文,也可以是设计类和产品开发类论文,如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等,还可以是针对车辆工程和技术的软科学论文,如调查研究报告、工程管理论文等。

(1)产品研发:是指来源于车辆工程生产实际的新产品研发、关键部件研发以及对国内外先进产品的引进消化再研发,包括了各种软、硬件产品的研发。

(2)工程设计:是指综合运用车辆工程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与技术手段、技术经济、人文和环保知识,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工程项目、大型设备、装备及其工艺等问题从事的设计。

(3)应用研究:是指直接来源于车辆工程实际问题或具有明确的车辆工程应用背景,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开展应用性研究。研究成果能解决特定工程实际问题,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表现出作者具备综合运用科学技术理论、方法和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评价学位论文水平,还应看其内容是否有新见解,或者看其实用价值,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创造这些效益的可能性。达到以上要求的,均为合格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

工程型研究生的论文指导应聘请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人员,组成指导小组,紧密结合工程项目,学校和有关协作单位共同完成工程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任务。

2. 指导教师

每名工程硕士研究生需配正、副指导教师各1名。

正导师从我校选定,必须是从事车辆工程或相关领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研究生指导经验的教师。

副导师从企业和现场选定,必须是从事车辆工程相关专业或与课题有关的工程领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

3. 论文质量要求

学员应在正、副导师共同指导下,独立的完成自己的学位论文;能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

4. 论文答辩

在收到指导教师和至少两名论文评阅人同意进行论文答辩意见后,方可组织工程硕士论文的正式答辩。

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车辆工程相关专业和相关工程应用领域的专家组成。

工程硕士论文答辩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 

课程设置的基本框架(总学分不低于32分)
课 程 类 别 及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
备 注
 
22学分)
自然辨证法
32
2
11分)
 
考试
第一外国语 (英语)
80
5
概率与数理统计
32
2
信息检索
16
1
知识产权
16
1
车辆结构疲劳强度与设计
32
2
11分)
 
考试
车辆系统动力学
32
2.5
车辆试验测试技术
32
2.5
现代CAD方法与设计
32
2
有限元分析及应用
32
2
必修环节
论文开题报告
 
 
 
中期考核
 
 
10
应用电子技术
32
2
至少选5门课程。(10分)
转向架设计技术
32
2
先进制造技术
32
2
计算机控制与实时仿真
32
2
现代工程材料
32
2
列车牵引与制动
32
2
机车车辆新技术
32
2
电液控制系统
32
2
可靠性工程
32
2
最优化理论与方法
32
2
先进成型技术
32
2

六、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

1.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应有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有3~5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有关单位申请材料经院(系)学位分委员会(组)讨论审查通过,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方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