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关于建立研究生学术例会制度的规定
为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构建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营造浓厚的学术文化氛围,同时促进导师与研究生的交流沟通,使导师及时掌握研究生研究工作进展,加强对研究生的全过程指导,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经研究决定建立机电学院研究生学术例会制度。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方式
研究生学术例会实行导师负责制。学术例会原则上由导师负责召集组织,也可以由学术团队导师组联合召集组织,其召集人由学术团队协商确定,对于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导师或学术团队,可以分组召开例会。与会人员应包括导师或学术团队主要导师、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等。
学术例会一般应每一周或两周定期召开1次,由召集人自行确定学术例会召开时间、地点和交流主题。
二、例会内容
学术例会交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研讨本学科或本领域学术前沿和研究热点;
(2)研究生向导师(组)汇报研究工作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同学交流研究心得;
(3)研究生和导师(组)对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法进行研讨;
(4)导师(组)进行点评和总结,检查上阶段工作计划落实和开展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计划等。
三、有关要求
导师须在每次学术例会进行过程中对研究生的报告或发言予以点评和总结。研究生应按期参加学术例会,确有事不能按期到会,应提前向导师或召集人请假。
研究生除平时每次常规汇报研究工作进展外,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生、博士生每人每学期应至少在学术例会上做一次正式的学术报告。
导师和研究生应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以积极认真态度参加例会,认真听取发言,积极参与讨论,会后及时总结。
需做好每次学术例会的总结和归档工作,保存相关电子或纸质资料,同时须做好考勤签到、会议记录等工作。导师可指定一名研究生做好每次学术例会的签到工作并填写会议记录表(见附件),以便为下次学术例会导师检查研究生工作进展提供依据,并备存留查。
四、其他
研究生导师应积极落实研究生学术例会制度,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各学位点负责人应定期对本学位点导师组织的学术例会召开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抽查学术例会会议记录,了解学术例会召开情况及效果。学院将不定期对学院研究生学术例会召开情况进行检查。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机电学院研究生学术例会会议记录表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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