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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通知

时间:2015-08-09 12:00:00  来源: 研究生科  作者: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就我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通知如下:

  【时间】913日(星期日)8:00-17:30(包括中午时间)

  【地点】学院研究生培养科(机械工程楼Z812

  【注册人员】学院全体在校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是否国家学籍”=Y’)

  【注册要求】

  1. 请研究生本人携带学生证进行注册,不得由他人代办。

  2. 913日当天未注册的研究生,务必在开学两周内(925日前)携带学生证到学院研究生培养科进行补注册。

  3.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完成注册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学校要求,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须严格按照以上注册要求按时报到注册

  【其他说明】

  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在开学两周内(925日前)向学院提交带导师签字的书面请假条(需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和计划补注册时间)。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925日前)与导师、学院取得联系,由导师在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学校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未能按期注册又未请假或者虽有请假但未获批准,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完成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附件1: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20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