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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夏季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5-05-07 11:44:00  来源: 研究生  作者:

    为激励优秀,表彰先进,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细则》,学校每年组织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现就2015年夏季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含博士生)。定向生(如国防生)可以参评,委培生不参评。
二、基本资格
1.研究生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2. 2015年夏季(2015年6月)能通过答辩,顺利毕业。
三、评选原则及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自愿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研究生倾斜。
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采取班级推荐评选与学院评定相结合的方式。
四、名额分配
根据《研究生手册》“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学校分配给我院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为7人,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名额为4人。
考虑到2015届夏季毕业生主要是硕士1307班、硕士1308班以及部分2015届夏季毕业博士生。此次两个硕士班评选的名额为4~5人,博士生预计1~2人左右。
五、评选办法
    1. 提出候选人并公示。由各班党支部、班委会根据参评基本资格,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由各班将候选人基本情况通过邮件或QQ群等媒介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开题中期排名、学术成果、突出事迹、获奖情况、就业去向等)。
    2. 各班召开班会投票推选。各班需要客观展示候选人的成果(学业成绩、中期排名、学术成果、突出事迹、研究生期间获奖情况、就业去向等),按照分配的名额(4人)投票提名推荐人选,上报时可以差额替补1名(不分优秀毕业生和优干),要按得票高低排序并记录得票情况。
    3. 各班上报推荐结果。硕士生各班负责人于6月5日(星期五)前将各班的推荐评选结果(包含得票情况)及候选人公示情况(成绩排名、开题中期排名、学术成果、突出事迹、获奖情况、就业去向等)以电子版(word版)发给兼职辅导员刘轩同学:13121326@bjtu.edu.cn
    4. 优秀博士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由学院提名推荐决定。
    5. 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召开评选会议。根据各班上报的推荐结果(含替补情况),在征求相关老师、同学意见基础上进行表决,最终评定出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6. 上报登记表。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需填写相关登记表,由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六、其他说明
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如未能按期毕业,或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排名靠后(列专业后20%),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七、联系方式
潘老师 51684107, xzhpan@bjtu.edu.cn
刘  轩 13269359226,13121326@bjtu.edu.cn
 
                                                           机电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5年5月7日
 
【附】:《研究生手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干部条件
第十一条  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
一、评选对象范围: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
1. 在校期间被评为“三好研究生”或“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等各种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各类奖学金(不含普通奖助学金);
2. 在校期间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成绩突出,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秀;
3. 正确对待就业,服从国家需要。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
1.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班级干部,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成绩突出,为校、院、班级的工作做出贡献;
2.在校期间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其它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各类奖学金(不含普通奖助学金);
3.在校期间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成绩优良;
4.正确对待就业,服从国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