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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研究生超期退学通知及超期警示书的通知

时间:2014-06-30 11:23:00  来源: 研究生  作者: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有关政策,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全部学业。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五年;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六年。研究生未能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由本人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延长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经研究,对已超出学校规定基本修业年限的所有在册研究生制作了退学通知书及超期警示书。学院会尽快发放到研究生本人手中。

  退学通知书:

  针对2006级及以前在册的博士研究生;2010级及以前的在册硕士研究生,如有异议,要求研究生本人在2014720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材料,否则将于20148月按超期退学处理。

  针对2007级、2008级在册博士研究生,要求必须在20157月份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否则将予以退学处理。

   超期警示书:

  1)针对2011级在册硕士研究生,要求必须在20157月份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否则将予以退学处理。

  2)针对2009级在册博士研究生,由于即将满6年,每人发一份警示书,提醒抓紧时间完成论文。

  所有的退学通知书及超期警示书都要求学生签字后将回执返回到学院,学院于2014年7月22日前汇总报研究生院。如果学生经多方联系不上或拒交回执,学院可将名单及政策公示一周,以示送达。为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请大家务必重视警示书的发放工作,并留好已发放或已联系的证据。

  另:

  1如有学生目前已按照学校学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可提出延期申请,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申请延期的研究生认真填写《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延期申请表》,写明每个工作环节的具体时间,并按要求附相关材料。学院收齐所有相关材料一并汇总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如有学生论文已经预答辩或送审,可直接在回执上写明情况,不需提交延期申请表。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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