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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关于开展国务院学位办与教育部近期重要文件学习研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10 05:50:00  来源: 研究生  作者:

  近期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下发三个重要文件,分别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以下简称“文件”。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为及时有效的传达“文件”的重要精神,让全体研究生导师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了解学校上级单位对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要求与相关措施,学院将于近期开展国务院学位办与教育部近期重要文件学习研讨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按学位点组织实施。“文件”学习研讨工作由各学位点分别具体组织落实,全体导师参加,学习研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位点负责人确定,并于411日下午下班前将学习研讨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至学院。

  2.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位点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做好相关记录。各相关学位点的导师,提前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文件”研读学习,如确有事情,需提前向所在学位点负责人请假。

  二、工作安排

  1.4月11,学院主管领导对“文件”进行宣讲和导读。

  由学院主管领导对各学位点负责人和研究生管理人员进行“文件”的宣讲和导读。

  2.4月14~4月18各学位点召开“文件”学习研讨会。

  各学位点负责人召集所在学位点全体研究生导师集中认真学习讨论和理解“文件”。各学位点负责人于418日前将学习研讨记录和讨论意见整理汇总后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培养科。根据学校要求,学院需将“文件”的研读与组织学习讨论过程和讨论结果进行总结,并于421日上报研究生院。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2014
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