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军工基地保密管理规定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文件
院 发[2011] 30号 签发人:杜永平
军工项目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学院军工基地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北京交通大学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学院涉密军工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原则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组织管理
保密管理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国家、学校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学院军工项目的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科研副院长和主管研究生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日常管理工作事务,由该小组中设置的联络员实施。
三、对涉密项目计算机工作场地的管理
1. 涉密项目组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必须要放置在满足三防要求的房间内。
2. 若项目组工作场地不符合保密要求,则计算机必需安置在学院军工基地的保密室内,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研究生涉密论文的管理
1. 研究生涉密论文从开题报告起既开始管理。学生在填写相应报表后,将涉密项目课题组长签字认可后的报表,报学院负责保密工作的主管领导审批。研究生导师必须了解和掌握其研究生涉密论文中所涉及的涉密内容。
2. 在开题报告、中期筛选和论文答辩过程中,尽量组织由涉密界定人员组成的小组开展工作,工作场地应有别于非涉密论文的情况。
3. 整个论文编写过程中纸质介质的形成,必须满足对涉密信息工作流程的要求,且填写的相应报表和审批手续必须完整。
4. 答辩完成后的论文,必须提交校档案室进行保管。中间所有过程的审批报表要提交校保密办和院军工基地保密室留存,以备检查。
五、对项目组人员保密培训的管理
1. 需要新申请涉密军工项目的教师,应从院军工基地保密室领取涉密项目申请过程中需注意事项的宣传资料,且联络员有义务向他们讲解有关项目保密的相关问题。
2. 新成功申请涉密军工项目的教师必须接受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保密基本知识的培训。
3. 承担涉密项目的研究生导师必须对参与涉密项目的研究生进行保密制度的教育培训。
4. 涉密人员(界定和未界定的)必须参加由学校或学院定期组织有关保密知识和法规的定期学习和培训,并做好评价记录。
六、对保密检查的管理
1. 涉密界定人员必须每月进行保密自查,完整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涉密人员每月保密自查记录表”,并及时提交院军工基地保密室留存。
2. 涉密项目组需要接受由校保密办或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针对项目组及项目负责人的季度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3. 涉密项目组还需要接受由校保密办组织安排的,每半年一次的,所用涉密计算机的风险评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4. 院军工基地需要进行每月保密自查,完整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涉密部门每月保密自查记录表”,并及时提交校保密办留存。
七、其它问题的管理
有关其它问题的管理,参照《北京交通大学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本规定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军工项目 保密 规定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2012年1月3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