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1-201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40%,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70%。
二、奖金设置:
全校共评选401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各学院需要同时完成《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