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关于专业主干课程开展研究型教学的管理规定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2010 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学校要求各学院在专业主干课程中开展研究性教学。主干课程研究性教学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等的重要途径,是学校评选优质课程的重要依据。为此,学院对专业主干课程开展研究性教学作如下规定:
1.专业主干课程都要开展研究性教学。
2.开课前任课教师要完成课程研究性教学训练载体的设计,研究性教学训练载体内容要注重与教师科研项目有机融合。
3.在教学日历中要明确列出研究性教学内容和安排,并在教学过程中认真组织实施。
4.如果研究性教学需要占用课上时间,可在课程计划学时外申请增加课堂学时,申请上限不超过16学时,并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明确。教学日历中要明确增加学时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并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5.每学期按照学校评选优秀训练载体和学生作品的要求,按时提交课程研究性教学训练载体和学生作品,参加学校评优工作。
6.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将课程研究性教学训练载体和全部学生作品随课程考核材料一同提交教学科存档。
7.学院将根据课程教学日历关于研究性教学安排及提交材料核算超学时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