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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本科课程开课管理规定

1. 教学科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向各系(中心)下达下一学期教学任务,由系(中心)主任 组织落实任课教师等信息。

2. 系(中心)将落实后的教学任务反馈给教学科,由教学科录入学校教务系统。

3. 教务处根据录入的教学任务进行排课。

4.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

5. 学校将根据选课人数确定是否开课,具体开课人数规定如下:必修课程和专业特色选修课程的课堂开课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专业扩展类和全校选修课程课堂开课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6. 课程教学任务一旦录入学校教务系统,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不可更换任课教师。